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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动态

食堂管理辅助运营服务采购更正公告(第一次)

时间:2025-07-21 点击:45

 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[350213]GWCG[GK]2025001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食堂管理辅助运营服务
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07月11日


二、更正信息:

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

更正内容:

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:2025-08-04 09:45:00,更正为:2025-08-07 09:45:00。

原公告的开标时间:2025-08-04 09:45:00,更正为:2025-08-07 09:45:00。

原公告的开标地点: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(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)C区开标室3(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,更正为: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(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)C区开标室7(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。

1、招标文件第五章3.4条“注3.以上人员必须按照响应人员进行派驻医院食堂,否则视为虚假响应,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针对此情况进行上报主管部门”更正为“注3.以上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响应人员派驻到医院食堂服务。”

2、招标文件第五章3.12条更正为“(1)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保证服务团队的相对稳定,项目负责人、厨师长、公共营养师、食品安全管理员、厨师、面点师等团队的核心服务人员到本项目服务未满半年不得更换,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(如因违法、犯罪、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),更换人员要求不得低于投标文件响应的人员资质,且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。(2)①中标人擅自更换人员且人员资质水平低于投标文件要求的,采购人将在不影响食堂日常供餐情况下终止合同,且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十二人份平均工资(一人份月平均工资=中标人的月中标金额/配备总人数,下同)作为违约金”。②中标人擅自更换人员且人员资质水平不低于投标文件要求的,每更换一人需向采购人支付一人份月平均工资作为违约金。(3)服务人员每月流失率超过5%的,采购人将在不影响食堂日常供餐情况下终止合同,且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十二人份平均工资作为违约金”(4)采购人有权中支付给中标人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。

其他内容不变

更正日期:2025年07月21日


三、其他补充事项

本项目的开标环节,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。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-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,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。

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称:厦门市第五医院

地址: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101号

联系方式:0592-7212664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称: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

地址: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

联系方式:0592-22518932、2279305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陈志生、许世松

电话:0592-22518932、2279305


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

2025年07月21日

 


0592-7212120